男方一直负责离婚后房贷,我该如何处理?
时间:2024-12-29|栏目:海宁律师|
离婚后,对方房贷不还的,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处理。离婚后,对方房贷不还的,当事人应当按照以下情况进行处理:1、房贷属于个人债务的,即使对方不还,跟当事人也无任何关系,不需要帮对方进行偿还;2、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,约定由对方偿还的,但是对方不还的,当事人应当按时去偿还房贷,然后再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对方把钱还给当事人。
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
- 12/31 在被公安逮捕之前,又得到了对方的冷解!然后
- 12/31 我离婚已经5年了,但前夫不同意怎么办?
- 12/31 公司缴纳社保,不给签合同?
- 12/31 因为二次醉驾,被判处拘役两个月。现在因为家
- 12/31 分手后还可以要回来吗?
- 12/31 这个单位以我的名义和资质从事建设。我没有参
- 12/31 不请律师自己起诉流程要多久
- 12/31 针对问题公司不交社保赔偿标准,我想进一步了
- 12/31 女儿未婚怀孕,是否违法?
- 12/31 4岁孩子被车撞轻微伤赔多少钱
- 12/31 城镇户口和居民户口如何界定?
- 12/31 出轨协议赔偿在男女朋友之间是否有效?
- 12/30 另一方没有生孩子,现在家里只有这个16岁以下的
- 12/30 和15岁女生自愿发生关系,有没有法律后果?
- 12/30 供暖公司在收费时会通知业主吗?
- 12/30 八岁孩子分居,父亲该如何努力争取抚养权?
- 12/30 未婚先孕情况下,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生育费
- 12/30 我老婆外出务工后不见了,怎么报警?
- 12/30 电动车与机动车刮擦责任怎么划分
- 12/30 房产证可以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