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应对父母鼓励孩子自杀、威胁不上学和虐待
时间:2025-02-06|栏目:海宁律师|
法律分析:虐待儿童,情节恶劣的,以虐待罪论处。对儿童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,情节恶劣的,以遗弃罪论处。溺婴,以故意杀人罪论处。明知校舍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,造成伤亡的,以玩忽职守罪论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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